這種房子買賣風險很大,建議大家謹慎!當然,對於買方來說,風險相對更高。
這套房子是拍賣轉讓,沒有房產證。首先是法律風險。國務院禁止拍賣轉讓,意味著法院壹般不支持這類房屋的買賣合同,意味著很可能是無效合同,因為不合法。其次是時間風險,因為交房時間不確定或者周期長,簽訂協議到實際辦理過戶的時間間隔很長,很容易發生變化,尤其是現在市場價格變化,很容易讓人反悔!
不過這種房子很多人都買過,實際操作也成功了。壹般有兩種方式:換底單,等房子辦理過戶。
1,改單;也就是說,代理人告訴妳轉讓合同。這種方式多用於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在開發商的配合下,新買家的房子可以直接辦理,可以省去過戶產生的稅費,業主也可以快速收回房款。壹般新買家在和開發商簽合同的時候會交齊所有的錢。當然,目前這是國家禁止的,嚴格來說是非法運營。這種操作關系到開發商是否配合,並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做到。
2.轉移。購買二手房的政策操作,簽訂購房合同,等待業主取得房產證(取得房產證後再出售比較穩妥),雙方簽字、納稅,並根據互聯網進行過戶,這樣買方就取得了房屋的產權。這種方式比較常用,屬於正常操作(除了房屋簽訂的合同還未取得,效果待定),但是會增加二手房的稅費,業主要等很久,後期還要收回房款。
最後,改名後,原則上應該是無房者先買房。但在北京壹段時間內,只要網簽過的人(即使已經撤銷),買房就算是兩套。這個妳最好去當地房管局確認壹下,具體細則各地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