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未還的房子可以轉讓,但轉讓時要向買方說明情況。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