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抵押的期限根據貸款的具體用途確定。個人消費貸款不超過5年,個人經營貸款不超過3年,貸款到期日不超過第壹筆抵押貸款到期日。
房地產抵押的範圍是什麽?
1,房地產。房地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具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不動產是不可分割的,不動產必須包括房屋占用面積內的土地使用權。不動產是最常見的壹種不動產抵押物,不動產抵押大多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壹種財產權,是指民事主體對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和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都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範圍如下:
(1)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即城鎮國有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三)鄉鎮企業廠房等建築物占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投入在建工程的資產構成的綜合財產。在建工程抵押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價款的預購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