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為進壹步做好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經教育部黨組研究並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更名為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有獨立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與教育部國外貸款事務中心合署辦公,壹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心下設大學生資助辦公室、中小學生資助辦公室、信息法律辦公室、國外貸款辦公室、政府采購辦公室、金融辦公室、辦公室、資金管理辦公室等八個科室(室)。
主要職責和任務:
落實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要內容的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推進相關工作;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兩免壹補”(免書本費、學雜費、給予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和其他中小學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推進相關工作;負責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的實施和管理e 79 fa 5 e 98193 e 78988 e 69d 83313337616564;承擔教育部直屬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和具體項目的采購工作;負責完成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和“兩免壹補”部際協調小組交辦的任務。
目前,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國外貸款事務中心實行“壹個機構、兩塊牌子”的運行機制,在國外貸款事務中心設立教育部政府采購中心。同時,職責是:負責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承擔教育部直屬單位政府采購的實施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