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銀行的貸款還完,(或者說開發商拿另壹套房屋去銀行給妳抵押擔保解押)這種情況基本是不可能的。再拿著解押手續去房交所辦理撤消預告和備案,完了再撤消網簽,就可以再重新網簽另壹套房了。總***辦理這些手續,妳需要和開發商的辦理人壹起去
1、還銀行的錢去壹次銀行
2、房交所解除抵押去二次
3、房交所解除備案去二次
4、房交所解除網簽去壹次
辦理完了,這些當中還有很多東西和資料是需要準備的,但是如果開發商同意辦理,他們會告訴妳需要怎麽做的。妳只要跟著去就是了。
這當中還會產生壹些賠付開發商的費用(合同印花稅萬分之5,權屬登記80,土地轉讓手續費3
/平方)妳自己會損失的費用(預告登記,抵押登記***160,按揭印花稅萬分之0.5。)
其實沒必要了,先不說辦理這些東西妳還要先還完銀行按揭,就是辦理這些東西也是非常的麻煩,時間會拖得很長,並且開發商的員工也未必會全力配合妳。這當中如果出現了什麽問題,處理起來也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