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壹)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的財產;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無法拍賣、變賣,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不同意接受清償債務,且無法對該財產采取其他執行措施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申請被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銀行卡被凍結的原因如下:
壹是信用卡出現過異常交易,如惡意套現、偽造信息、連續密碼錯誤等。銀行卡可能被銀行凍結。
二是透支銀行卡,當透支超過份額時,銀行會立即凍結銀行卡。
第三,銀行卡是借記卡。如果是凍結,那就是凍結錯賬,也就是說交易的時候銀行錯把錢多給了妳的賬戶,所以銀行可能會凍結給妳的那部分。壹是司法凍結。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司法機關因辦案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凍結妳的銀行卡。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有權凍結。
四、連續三次輸入密碼錯誤,銀行系統會自動鎖定妳的銀行卡密碼,類似於凍結,但不是凍結。24小時之後會自動釋放。
5.如果銀行卡到期未申請新卡,銀行會在到期後凍結妳的過期銀行卡。
六、銀行卡連續多次掛失,被銀行認為涉嫌惡意掛失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