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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賣方提供房屋的合法證明,買方可以支付購房定金(支付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就房屋的位置、產權、交易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及產權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後,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至少三份。
3.雙方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批準貸款申請人的信用後,將通知雙方完成產權變更。買方收到產權證後,必須在銀行的陪同下辦理他項權利證書。他項權利證書簽發後,銀行將壹次性向業主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條例》第七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房地產進行實地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