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抵押貸款。即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壹定的財產作為信貸抵押的貸款方式。
(2)信用貸款。即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須向銀行提供抵押物。
(3)擔保貸款。即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4)貼現貸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而融通資金的壹種貸款方式。
壹般貸款就是有抵押物根據抵押物的價值來響應的提取現金價值的形式,就是去私人小額貸款也是這樣的
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抵押管理辦法》 第七條 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壹)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二)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四)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