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符合繳存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貸款申請;
3.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且購房首付比例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
4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並有能力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
5.同意按照住房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貸款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
7.法律、法規、規章和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德州公積金貸款審批程序
1.接受貸款,提出初步意見,並在申請貸款登記後由審計師審查;
2貸款審查,做出審查意見,貸款審批人進行合規性審查;
3.貸款批準後,辦理貸款後續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結算等金融業務以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和返還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裝修、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