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
雙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
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510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676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677條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
第678條
借款人可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