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賠了。因為靠租金來償還月供那更不現實,就目前來說,我國大多數城市的租售比都很高。
租售比是衡量壹個地方房價合理性的重要指標,所謂房屋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房價之間的比值。按照國際通用標準,房產運行狀況良好的租售比壹般界定為1∶300~1∶200之間。但是目前我國很多城市租售比要遠遠高於這個界限。
從這個數據我們可以明顯看出,目前我國房屋租售比真正在合理區間的只有銀川,其他城市房屋租售比都偏高,很多城市房屋出售比都達到1:700以上。
這意味著想依靠租金來償還房貸,至少需要700個月以上,相當於需要58年時間以上。
所以想依靠租金來償還業務根本不現實,特別是對那些房價在1萬塊錢以上的城市而言,更不現實。
因為從2017年買房,2018年開始償還月供,到現在已經4年多時間,月供至少達到50萬以上,但這幾年還的基本上都是利息,至今還有182萬左右的本金。
假如我現在把房子賣出去了,按照350萬的價格扣除182萬的銀行欠款,拿到手的錢大概是168萬左右。
這168萬扣除扣除首付以及中介費90萬左右,另外還有50萬的月供,就只剩下28萬了,這麽算其實是虧損的。
假如當初不買房,而是拿90萬首付,還有過去4年多時間每個月月供去投資理財,就按年化收益率5.5%計算,通過復利投資,過去4年累計的收益至少也達到30萬以上了。
由此可見,按照目前房價的漲幅來看,想通過高杠桿來投資買房,其實是不劃算的,如果每年漲幅低於5%,基本上都處於虧損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