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妳提供的信息,假設妳已經還清了第壹套房貸,第二套房子處於還款狀態,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房貸利息扣除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條例》規定,自2019 65438+10月1日起,納稅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上限。需要註意的是,這項政策有壹些限制,比如,只適用於首套且只有壹套住房;房產必須由納稅人本人購買並持有在其名下;且扣除上限為每年12000元。此外,如果妳的第二套住房用於租賃等非自住用途,則不能享受房貸利息抵扣政策。
如果第二套房子已經還清,還能享受個人所得稅申報時的房貸利息扣除政策嗎?如果妳的第二套房子也已經還清,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時,將不能享受房貸利息扣除政策。因為這個政策只適用於個人購買的首套也是唯壹壹套住房,而且房子必須處於未償還狀態。
如果已還清首套房貸,第二套住房處於還款狀態,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享受房貸利息扣除政策。但需要註意該政策的限制和要求,避免誤操作帶來的稅務風險。
法律依據:
關於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若幹問題的通知第三條個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在上限內扣除為其名下唯壹住房支付的貸款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