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為什麽要作為壹項金融資產
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借錢給企業,也有部分是民間借貸借錢給個人,但廣義上是指金融機構借錢給企業。企業借了貸款自然就屬於負債了,負債資產就是貸款來的錢備置的固定財產。
金融資產屬於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就應按照管理者的意圖、風險管理上的要求和資產的性質,將資產分為以下四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擴展資料:
投資者在市場上購買金融資產,應考慮四個因素:
1、實際期限,指債務人必須全部償還債務之前所剩余的時間。
2、流動性,指金融工具迅速變為貨幣而不致蒙受損失的能力。流動性與償還期成反比,即償還期越長,流動性越低,反之亦然;它與債務人信譽成正比,即債務人信譽越高,流動性越大,反之亦然。
3、安全性,指是否遭受損失的風險。
4、收益率,指凈收益對本金的比率。
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都是持有者的財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收入的增加,經濟主體金融資產持有的比重會逐步提高。同時,為了既獲得較高收益又盡量避免風險,人們對金融資產的選擇和對各種金融資產間的組合也越來越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