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五條。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發給釋放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六條* * *罪犯刑滿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辦理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 *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幫助刑滿釋放人員落戶。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確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救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