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公積金提取比例不超過申請當月應提取金額的50%,每年可提取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2個月。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壹般是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應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總額的30%。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裝修或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公積金提取流程是什麽?
1.提取公積金的原因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根據自身情況,提交法律規定、相應的審核資料;
3.預約後到銀行經辦網點提交申請和材料;
4.銀行在網點審核材料後出具書面受理通知;
5、銀行經辦網點向公積金中心提交漲價材料進行審批;
6.審核通過後,提款需轉入出票人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