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貸款資料;
3、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審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4、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5、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6、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7、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後,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