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過戶人員帶買賣雙方到房管局簽訂代收代付協議,借款人將首付款和過戶費用存入貸款銀行。
3.借款人存好首付款和過戶費用後,授權貸款人員將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資料提交建行申請貸款,辦理還款代扣卡。
4、建行初審後將借款人信息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
5.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後,銀行通知借款人及配偶同時在建行與售房人簽訂借款合同。
6.借款人和出賣人持貸款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產權處辦理產權交易(過戶)和抵押登記手續。
7.貸款部的貸款人員在收到房管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到建行擔保公司代理處辦理手續,並將所有貸款資料移交給銀行。
8.銀行將借款人的所有貸款信息提交給貸款銀行,貸款銀行審核後提交給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發放貸款,並將信息返回給銀行。
9.銀行在收到該中心的貸款收據後,將資金貸給付正房地產經紀中心,該中心將在五個工作日後將資金貸給賣方賬戶。
10.借款人應在次月的提款日償還月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