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關於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的規定;貸款申請人為在職職工的,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正常繳納包括連續按月繳納、提前繳納和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納狀態。
對於經中心批準延期繳納的單位,其職工在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並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七)提供客戶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及其妻子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