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個人債務和公司債務;
公司債和個人債是以合同是否加蓋公司公章來區分的。公司債務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公司借款、應付賬款、未支付的采購部分等。屬於公司的債務,雙方簽訂的合同加蓋公司公章。個人債務與公司無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企業法人申請工商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成立。企業法人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開展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法人業務的需要,可以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個人獨資公司的債務問題;
首先要確定是個人獨資企業還是個人獨資公司。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組織形式:
1.不同的投資者。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自然人設立;壹人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單位出資設立。
2.學科資質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壹人公司作為公司的壹種,屬於企業法人。
3.責任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壹人公司的投資者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註冊資本要求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定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根據法律規定,壹人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65438+萬元,必須在設立時繳足。
5.成立的法律依據不同。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壹人公司依照公司法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