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1.逾期三年沒聯系銀行並不屬於正常的貸款逾期行為。根據中國的貸款合同法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款,逾期未還款的情況下,銀行有權采取相應措施催收。故逾期超過三年且沒有任何聯系記錄,銀行有理由將其認定為失聯。
2.銀行有義務保護客戶的利益,防止不良貸款發生。如果借款人長時間沒有與銀行取得聯系,銀行無法了解借款人的還款意願和能力,無法進行風險評估和催收工作。因此,銀行可能會將失聯的客戶列為不良貸款,采取適當的措施維護自身利益。
3.逾期三年後聯系銀行,銀行可能會要求借款人提供解釋和還款計劃。僅僅通過壹次聯系並不能完全改變銀行對失聯借款人的評估,銀行仍然需要核實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意願。根據借款人的解釋和銀行的判斷,銀行可能會做出繼續追討債務、重新安排還款計劃或采取其他適當措施的決定。
總結:
逾期三年沒有聯系銀行,三年後聯系銀行屬於失聯。這是因為失聯借款人無法提供還款意願和能力的信息,銀行無法進行催收和風險評估。銀行可能會將失聯客戶列為不良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解釋和還款計劃。
擴展資料:
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個人信貸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如果借款人長時間沒有與銀行取得聯系無法進行風險評估和催收工作,銀行可以將其列為失職人員,限制其相關銀行業務的辦理。同時,根據中國法律,銀行有權采取合法的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電話催收、郵件通知、法律起訴等。
以上是根據中國相關規定回答的內容,僅供參考。如有具體問題,請咨詢專業法律人士或相關機構的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