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程序:
1,準備的信息不規則、缺失、錯誤等。,甚至涉嫌“打假”;
2.個人車輛作為貸款抵押時:正常年檢手續不定期,保險到期;
3.購車時消費車貸:除未按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外,未購買保險、未確定車型;
4.個人銀行征信存在歷史信用問題;
5、除正常信息外,未提供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信息;
協議簽署或其他步驟:
1.雙方協商未達成或存在單方面原因、問題和顧慮需要重新考慮或協商;
2、申請人(貸款人)要求的貸款方式或相關條款需要修訂的;
3.未能及時支付首付款(新車貸款消費);
4.未及時將車輛交付給協議中的貸款人(當車輛用作貸款抵押時),或車輛交付與證書不符且相關程序不規範。
5.不排除其他原因,如貸款人的特殊要求、節假日延期、消費車貸時臨時更換車型等導致車主無法或延遲購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