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需要知道以下信息:
1、軟暴力入刑
根據最新的民法典條例規定,任何催收人員或貸款機構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機構,在進行催收時,如果采用了軟暴力手段,使欠款人、朋友或家人感受到被威脅、害怕、恐嚇等情緒。情節嚴重的話,催收人員或可入刑。所謂軟暴力,脅迫、語言威脅、潑油漆、播放哀樂、去欠款人工作單位、通訊錄騷擾、暴力短信內容等面都屬於軟暴力。
2.非法債務
如果催收人員在催收時,催收的是高利息的非法債務。催收人員很有可能需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等後果。我國有明確法律條文規定,不允許任何放貸機構發放高利息貸款。貸款利率超過國家最新基準利率36%的,都算高利息,不受到法律保護。
3、上門催收
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催收人員需要上門催收,要攜帶壹名第三方人員作為公證人。如果不經過欠款人同意,或未攜帶第三方人員,則視為非法催收。欠款人可以直接尋求司法機關的幫助。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
發卡銀行應當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
對催收過程應當進行錄音,錄音資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