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抵扣,但手續費可以抵扣。貸款是指將資金貸給他人獲取利息收入的經營活動。貸款業務產生的利息屬於增值稅不可抵扣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抵扣。接受貸款服務是指接受向他人出借資金所得利息收入的服務,包括占用和借入資金取得的各類費用、信用卡透支產生的利息支出、買入返售金融產品產生的利息支出、融資融券產生的利息支出、融資售後租回、票據議付、罰息、票據貼現和拆借取得的利息和利息性質的費用、接受貨幣資金投資支付的固定利潤或保證利潤產生的費用。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80條禁止高息借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