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對內控體系管理的認識不到位。有的把內部控制簡單理解為各種規章制度的制定、約束和總結,認為做壹整章的組織工作就相當於建立了內部控制機制;壹些人對內部控制與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內部控制與發展的關系有錯誤的理解。他們反對用發展和利益來加強內部控制。在業務發展和風險防範的選擇上,他們註重把握規模和效益,不切實際地尋求資產規模的擴張,導致違規行為的發生,造成資產質量低下,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有待進壹步加強。非法經營時有發生,屢查屢糾。比如信貸業務中借款人信息不全、合同文本文件不規範、貸後檢查報告質量、貸後賬目監管等。會計業務,如登記簿記載不規範、會計憑證要素不全、科目使用不當等。
2.壹些業務領域的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如非信貸資產管理、自助銀行管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委托貸款業務管理、國際業務管理等。,由於多年來缺乏內外部監管,內控評價壹直沒有納入風險點,因為這些業務客觀上是新的、少的,主觀上在檢查和監管中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所以存在壹定的不足。
3.由於其他因素,壹些問題難以在近期得到整改。比如原借款壹萬多元已經被誤用,不能以壹般消費合同代替房屋借款合同進行整改,只能加強風險防範,待合同履行完畢後再行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