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者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個人貸款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貸款人應當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過程管理機制,針對每種貸款類型制定貸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相應的貸款對象和範圍,實行差別化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