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是指公司與其債權人在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達成協議,約定公司債權人成為公司股東,債權成為公司權益資本。這與“以股抵債”有本質區別。不同的是,“以股抵債”是指公司股東作為公司的債務人,以其股權抵償債務,而“債轉股”是指公司債權人以其債權換取公司股權。債轉股是法律禁止的,而債轉股是法律允許的。
債轉股對銀行的意義
1.利好:1萬億元規模遠超市場此前預期,潛在不良銀行將在3年內甚至更短時間內化解。不良產生率將繼續下降,下降率為8%。雖然利息收入可能減少600億,但計提將節省6543.8+050億,增加凈利潤900億,比凈利潤6543.8+0.3萬億高出約7%。此外,銀行可以自行避免大額貼現轉讓,而不是將該資產轉讓給AMC。等待業務好轉,時機成熟後,銀行會趁機出售,收回資金,甚至可能獲利。目前不良資產處置是買方市場,資產包售價低至30%。
缺點:如果債轉股僅針對“非不良正常貸款”,銀行將因債轉股帶來的會計處理而失去粉飾報表的好處。在正常貸款的債轉股過程中,債轉股後原債權將不再產生利息收入,這將導致銀行利息收入減少,從而影響當期凈利潤、所有者權益和總資產的相應減少,同時由於權益類資產400%的風險權重,資本充足率將受到影響。此外,銀行直接債轉股受限於較高的股權風險權重比例,將增加銀行的資本占用。債轉股後,不良資產回收周期拉長,銀行資金周轉率降低,未來退出機制仍不明朗,將使銀行謹慎對待債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