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補貼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明細賬(單)、工資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招用就業人員的,還需提供被招用人員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
3.公司財務報表。
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由工商註冊地區(市)給予壹次性小微企業開辦補貼654.38+0.2萬元,市財政按照每人654.38+0.2萬元的標準給予地區(市)補貼。其中,超過1人就業的(不含創業者本人),工商註冊地區(市)給予2萬元作為壹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市財政按照每人1.5萬元的標準給予區(市)補貼。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1.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壹年以上,且近兩年無重大裁員的小微企業,可在壹定期限內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
2.企業崗位補貼人數按小微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的30%計算。補貼標準為現行失業保險待遇平均標準,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3.企業在崗職工培訓補貼人數為在崗職工培訓總人數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培訓前支付補貼資金總額的70%,培訓課程結束後根據企業提供的培訓總結和培訓員工取得的職業培訓證書支付剩余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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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小微企業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