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滿足個人資金需求、發展個人信用體系、提高社會閑置資金利用率。以互聯網信貸公司(第三方公司和網站)為中介平臺,利用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技術,提供信息發布和交易實現的網絡平臺,連接借貸雙方,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
擴展數據:
P2P點對點借貸的充分發展,將銀行擠出了借貸業務鏈條。P2P點對點借貸的N2N模式可以兼顧銀行和民間借貸的雙重優勢。特別是與英國的Zopa點對點借貸平臺無關。
利用機構互聯網平臺為自己或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直接或間接接受和收取貸款人的資金;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向非實名制註冊用戶推廣或推薦融資項目;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禁止P2P拆分融資項目期限。
除法律法規和點對點借貸相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的投資、代銷、推廣、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或代理;為借款投資股票市場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屬於法律法規和點對點借貸相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