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是指在購房過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時,所謂的“貸款服務公司”或擔保公司會拿出資金,幫助下家補足首付,以幫助完成購房。當然,借款人要收取2%到5%的“預付款”。說白了,這種“墊付”行為類似於民間高利貸。
服務費高是“預付款”最突出的特點。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是,在壹年期房貸被限制之前,這項業務的服務費是按照提前量的2%左右收取的,因為當時期限比較短,壹個月左右,貸款服務公司的利潤大概是月息的2%,也在購房者的承受能力之內。
隨著壹年內“轉按揭”業務的停止,服務費壹直在上漲。4月6日之後,由於房產交易完成時間延長至兩個月,“預付款”的成本開始上升至4%,部分公司已經上升至5%以上。根據前面的例子,如果“墊付資金”為20萬元,那麽需要支付的成本就達到8000元,大大增加了賣方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