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Xi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則》。
第五條公積金貸款實行貸款擔保原則。
第七條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二)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購買住房的,必須具有依法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建造、改建和大修房屋必須有建設、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購買二手房還需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四)購買住房時,應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費用的首付款或者自籌資金;
(五)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的約定提供擔保;
(六)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沒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本息;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