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再抵押的條件
1.住房公積金連續正常繳存六個月以上。
2.原商業貸款購買的房產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
3.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4.還款必須滿壹年,原商業貸款最近24期還款記錄違約顯示不超過連續兩期或累計四期。
所需信息:
1.原貸款銀行出具的近24期還款明細,未超過24期的,提供全部還款記錄(包括每月還款明細記錄、罰息、復利等。)並加蓋銀行印章;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2份;
3.房產證復印件兩份;
4.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兩份;
5.離異人員提供離婚證2份(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憑法院送達或出具的有效判決書);
6.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兩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
7.借款人所在單位會計部門提供八位數字的個人公積金賬號,如“10 xxxxxxxx”。
註意:保留壹份上述第2-7項中的檢查原件。
處理過程
1.兩份對賬單由原貸款銀行出具,加蓋銀行印章,然後拿到公積金大廳窗口審核。
2.審批通過後,去鄭新擔保辦理相關手續(評估、擔保、抵押等。).
3.最後去公積金大廳辦理相關貸款手續(簽貸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