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出具(村、鄉、縣)貧困證明,在校生出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證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分新生和在校生兩種,從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
3.申貸學生入學報到通知書或本人學生證;
4.申貸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同借款人(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辦程序?
1.學生與家長攜帶以上材料***同向家庭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2009年8月21日開始申請辦理。)
2.審查通過後,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署借款合同。同時學生本人須到指定銀行辦理銀行卡,開設個人帳戶。
3.學生攜帶合同先行赴校報到,並將經校方蓋章確認後的合同回執在規定的期限內(報到後20日內,以郵戳日期為準。否則,借款合同自動解除)寄回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後報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審批後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
5.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將學費和住宿費按合同回執上註明的學校帳戶直接劃匯到學校。(10月21日—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