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了還住在租的房子裏面,其實並不丟人,現在有很多人包括我在內,我的想法就是我覺得租房子挺好的,並不比買房子要差什麽。
或許妳可能覺得,要結婚了,還住在租的房子裏面,沒有壹個自己的家,但是話又說回來,什麽才叫做家?家的定義難道在妳眼裏僅僅只是壹個房子嗎?有人的地方才能叫做家,就算是租的房子,那又怎麽樣?把它裝飾的溫溫馨馨的,照樣也可以成為壹個家。
更何況我國最近也新出臺了幾項政策,對於租房子的人妳同樣保證了他們的權益。而且之所以不買房子的原因,想必是因為背負不起那沈重的房價。那麽既然如此,還不如安安心心的租房子住。不用成為守房奴,豈不是也是壹個很好的選擇。
有多余的錢出來了,大家壹起去看壹看外面的世界,走壹走,散散心。然後繼續努力拼搏,等到自己事業有成的時候,可以買得起房子了,再去買房子,也不會有人去說什麽的。
就算有壹些人在那裏說三道四,其實也不必理會他們。日子是自己的,自己覺得過得好,過得舒心,那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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