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房子的抵押
擁有完整的產權。借款人應攜帶在銀行抵押的房產證、結算證明及他項權利證書到區住建委辦公室了解抵押情況。這樣,妳自己的財產就可以說完全是妳自己的財產了。
購房者可攜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他項權利證書(原件)、當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抵押權人出具的抵押登記註銷證明(原件)、抵押登記申請表等材料到房管局相應窗口辦理。
2.辦理退保手續。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後,家保原有的個人住房貸款合同也提前終止。根據相關規定,借款人可以攜帶保險單原件和提前還清貸款的證明,按月向保險公司返還提前支付的保費。
3.辦理退稅手續
購買商品房時,應將所有可以退稅的家庭成員作為房產所有人寫入購房合同,並在簽訂合同、支付房價款後,申請“扣除買受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取得本人的“壹般納稅繳款書”。提前償還全部住房貸款後,可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後6個月內到稅務部門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