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政策變化很快。目前看來,在各大城市有外地戶口的人,除非妳在本地(包頭)工作,繳納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否則是不能貸款買房的。剩下的就是地方政策了。如果不能貸款,只能全款支付,或者換房子的主人。這屬於二手房,要交關稅。具體可以去銀行咨詢。希望能幫到妳。以下是壹些法律法規,但應該和包頭的有所不同,但大體差別應該不大。申請住房貸款,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二)夫妻雙方均未享受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已還清此項貸款;(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四)購買住房,應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房屋的新建、改建和大修,應有規劃、土地和建設部門的批準文件。借款人應為所購、建造、翻新或大修房屋的產權人;償還商業銀行貸款的,應當有購買商品房貸款的還款證明;(五)有20%以上的自有資金用於購買、建造、改造和大修住房費用;申請組合貸款的,首付款比例按照國有商業銀行相關規定執行;(6)借款人以房產作抵押,國庫券、個人定期存單作抵押,有擔保人提供擔保;(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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