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所購房屋位於城鎮(含市區、縣城、大集鎮),原則上為借款人現居住地或工作、經營地;已與賣方簽訂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並已支付30%以上的購房款;同意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並承諾將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在所購住房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重新辦理抵押登記;賣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承擔回購義務;約定在貸款銀行辦理銀行卡(或貼現),委托貸款銀行扣劃每筆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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