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於銀行來說,銀行章程的改變是正常的業務結構優化工作。
其次,銀行章程的變化導致貸款人貸款失敗,這是銀行內部業務升級的需求。
再者,對於貸款人來說,如果資質足夠高,還是可以拿到貸款的,所以銀行不需要履行合同義務。
因銀行規定變更,無需履行合同義務導致貸款失敗的原因:
1.貸款合同沒有生效。
2.銀行法規的變化是業務的調整。
3.銀行章程變更屬於合作意外範疇,不需要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