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如需銀行貸款,應直接向銀行或其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貸款申請表。申請書的內容應包括貸款金額、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並向銀行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2.經財政部門或會計師事務所認可的上壹年度財務報告和申請貸款前壹期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和質物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和質押的證明以及保證人同意保證的相關證明文件;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本行認為必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7、固定資金貸款申請應附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改造方案或批準的計劃、初步設計和總概算。
第二,銀行批準
1.立項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確認評審目的,選擇主要檢查項目,制定並開始實施評審計劃。
2.借款人的信用等級根據借款人的領導素質、經濟實力、資本結構、業績、經營效益和發展前景進行評估。評級可以由貸款人獨立進行並在內部掌握,也可以由相關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
3.可行性分析階段包括發現問題、探索原因、確定問題的性質和可能的影響程序。其中,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最為重要,因為這是銀行掌握和判斷企業還款能力的依據。
4.綜合判斷審查員核實調查人員提供的材料,判斷企業的現狀、中期損益和長期發展,重新測試貸款的風險,提出意見,並按規定權限審批。
5.有多種方法進行貸前審查以確定銀行是否可以放貸,主要包括A-接收調查和概況調查。貸前審查後,銀行經辦人員將撰寫貸款審查報告進行審批,並明確是否可以發放貸款。
三。簽訂貸款合同如果銀行審查貸款沈清,認為所有項目都符合規定並同意貸款,它將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貸款種類、貸款用途、貸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以及雙方認為需要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借款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四。貸款發放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可根據合同核實貸款情況。借款人可根據借款合同辦理提款手續,並根據合同計劃進行壹次或多次提款。借款人取款時,應填寫銀行統壹制定的取款憑證,然後到銀行辦理取款手續。銀行貸款利息自支取之日起計算。借款人取得貸款後,必須嚴格遵守借款合同,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貸款。
動詞 (verb的縮寫)銀行貸後檢查是指銀行在借款人提取貸款後,對貸款提取情況及相關生產經營和金融活動進行監督和跟蹤調查。
不及物動詞收回貸款和延長貸款期限。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應按貸款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1.銀行在短期貸款到期前1周和中長期貸款到期前1個月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
2.借款人應及時準備資金。當貸款到期時,借款人壹般會主動出具結算憑證並交給銀行進行還款。
3.如果借款人未能在貸款到期時主動付款,銀行可以主動從借款人的存款賬戶中扣除貸款本息。如果借款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還款,應提前幾天向沈清銀行申請貸款延期,填寫延期金額和日期,並提交銀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