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用黑名單的含義
1.征信黑名單又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指連續幾次未能按時償還債務,被強制還債的人不履行義務。
2.黑名單或不良記錄通常是指銀行對個人信用的不良評價,直接影響個人向銀行貸款等業務。個人最近24個月的還貸情況也會被列入征信報告。
壹旦個人未能按時還款,逾期天數範圍會顯示在征信報告上。“1”表示1 ~ 30天逾期,“2”表示31 ~ 60天逾期,以此類推。調用個人信用報告的機構可以很容易判斷個人信用狀況,有多少負面記錄。
二、信用信息黑名單的後果
1,無法在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不僅想貸款創業,資金周轉也成了徒勞。甚至申請房貸、車貸都會被拒。現代社會,有車有房已經成為生活標準。試想壹下,如果妳有壹份穩定的工作,有還款能力,但是因為個人信用記錄不佳,無法從銀行獲得房貸或車貸。想必整個人都會崩潰。
2.妳不能再申請信用卡了。如果個人信用有不良記錄,是不可能再辦壹張信用卡用於個人日常消費的。所有銀行都壹樣,因為所有銀行都能查到妳的信用記錄。
3.影響個人出行。如果個人信用記錄被列入黑名單,比如有惡意拖欠銀行貸款的,會被銀行起訴。會導致借款人無法乘坐飛機,入住星級酒店。
擴展數據:
相關規定
相關對象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失信者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