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最新政策
第壹,提高實習貸款額度。8月底,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低於85%的設區市要思考當地房價水平、貸款需求和貸款人還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執行額度。在保證貸款人基本生活開支的前提下,每月還款額占月收入的比例上限控制在50%-60%。貸款償還期限可延長至貸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推動按月轉移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
二、設區的市資金使用情況。同壹設區的市的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分中心應當與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壹致,統籌使用貸款資金。住房公積金處理中心或分中心貸款資金不足時,允許繳存職工向同城住房公積金處理機構請求貸款。
第三,拓寬貸款資金籌集渠道。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貸款和財產證券化,盤活住房公積金貸款和財產。
四是全面推進異地貸款事務。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地區購房的,可以按照本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申請辦理本人住房貸款。繳存地和購買地的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應相互配合,及時出具和確認繳存確認等材料,並辦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
五、簡化業務審查要素。繳存職工要求住房公積金用於本人住房貸款,並同意按照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月收入的,單位無需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租住產品住宅的職工要求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了身份證明和本人及愛人無房外,不需要其他證明資料。
六、提高處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七、加快推廣信息系統的改造。各地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要根據政策調整和流程優化的需要,加快住房公積金辦理信息系統的改造升級,設立集12329服務熱線、短信、微信、手機app、網上辦事大廳等功能於壹體的誘導式服務通道。,從而推動網上事務的處理,為存款員工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
八、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級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事務的審計,將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或住房公積金自有住房貸款市場份額作為主要審計目標,審計結果要通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並作為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負責人任職的主要參考依據。對住房公積金資金利用率低或住房公積金自有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對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及利率
從上海公積金辦理中心獲悉,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有所調整:調整後的五年期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5年以下(含)2.75%;今年8月26日(含)以後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按本細則執行;之前發放的未還公積金貸款,從65438+10月1年開始執行。
說說本市調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情況
各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上海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進壹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銀發[]265號),現將本市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8月26日起,下調本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當年歸集的自有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維持0.35%不變;去年結轉的自有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1.60%下調至1.35%。
二、從8月26日起,自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以上自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由3.50%下調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自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由3.00%下調至2.75%。
8月26日(含)以後自行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履行本細則。8月26日前發放的未到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從8月26日起仍執行原利率,不分期計息;8月26日起1年期以上自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仍按原利率支付,6月65438+10月1日起按本規則支付。
3.8月26日起,本市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利率按照自有住房公積金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