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前結清貸款(純公積金貸款)提取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件;
(2)委托辦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提取人與主貸人的關系證明;
3、本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壹類賬戶借記卡)
(本市借記卡的開戶行應當是以下18家銀行之壹: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浦東發展銀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民生銀行上海市分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銀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銀行上海市分行、興業銀行上海市分行、華夏銀行上海市分行、廣發銀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銀行上海市分行。)
辦理流程: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
(1)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願繳存專戶”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3)多個提取申請人同時申請時,只要有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願繳存專戶”的,均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二)提前結清貸款(非純公積金貸款)提取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件;
(2)委托辦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貸款銀行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個貸貸前管理系統打印的《個人貸款提前結清提取住房公積金告知單》(三個月內有效)(或原有效期內的《個人貸款提前結清憑證單》)、借款合同、提取人與主貸人的關系證明;
3、本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壹類賬戶借記卡)
(本市借記卡的開戶行應當是以下18家銀行之壹: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浦東發展銀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民生銀行上海市分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銀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銀行上海市分行、興業銀行上海市分行、華夏銀行上海市分行、廣發銀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銀行上海市分行。)
辦理流程: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
(1)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2)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願繳存專戶”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3)多個提取申請人同時申請時,只要有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願繳存專戶”的,均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