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帶好上述材料到公積金中心,經中心工作人員初審後,委托銀行出具信用報告,信用良好的,進入下壹步流程。
2.填寫《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借款人再拿此表到原貸款銀行信貸部門蓋章,並從銀行調出他項權證復印件(需加蓋銀行公章)。
3.借款人帶好轉貸申請表、他項權證復印件等資料回到公積金中心,中心工作人員再次審核通過後,由擔保公司出支票,借款人拿支票到原貸款銀行還清貸款余額。
4.最後,借款人到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同、擔保合同並繳納擔保費。
二、所需費用
1.資金占用費由擔保公司收取。
2.擔保費,由擔保公司收取,有兩種收取方式:提前還清不退還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0.7‰;提前還清按比例退還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1‰。
申請程序:
(壹)申請人持上述資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所屬縣市管理部(以下簡稱中心)申請。
(二)中心審查後符合條件的,發給住房公積金貸款文本。
(三)申請人按要求備齊相關資料,連同填寫完整的貸款文本壹起交中心。
(四)中心審核後準予貸款的,確定貸款額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並簽發《宣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通知書》。
(五)申請人持委托貸款通知書和相關資料到委托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或抵押權轉移登記。
(七)中心憑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權人變更登記憑證簽發轉賬支票,用於歸還申請人所欠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金。
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符合的條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2.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3.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4.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壹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5.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6.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7.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