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銀行團還來不及把這些條件向袁世凱政府提出,突然發生了壹件大出其意料的事:3月14日袁世凱政府同壹個國際財團簽訂了壹項壹百萬英鎊的借款合同,於是在四國銀行團與袁政府之間引起了壹場軒然大波。這個財團淵源於1911年初,當時俄國政府指使俄亞[道勝]銀行去組建壹個同四國銀行團競爭的機構;俄亞[道勝]銀行網羅了壹些與四國銀行團無關的英、法、比資本於1912年1月24日正式組成這個國際財團,它剛壹成立,就由華比銀行出面向袁世凱政府承攬了這筆借款,壹般稱為比國借款。合同規定借款利息五厘,九七扣,簽訂合同十五天後付款;中國以通常歲入以及京張鐵路的凈利和財產為此項借款的擔保,並同意給該財團以出借壹千萬英鎊的優先權。整個說來,這筆借款的條件比較溫和;袁政府在急切地向四國銀行團告貸的同時,又悄悄地搞成這筆交易,顯然是想使借款來源多元化;這項借款的談判開始於該財團
袁世凱
成立之時,2月20日已訂立了草合同,可見袁政府的本意並不是以此項借款與四國銀行團抗衡。但這個借款合同簽字於3月9日袁世凱復函四國銀行團、同意給以墊款及借款的壟斷權之後,這就把袁政府自身置於矛盾的境地。四國銀行團壹得知比國借款的事,立即責袁“不守信用”,停止墊款及談判;有關四國的公使也於3月25日就比國借款提出抗議。事情的實質是:比國借款搶了四國銀行團壹部分利益,而且合同中沒有規定對借款用途實行監督,這對四國銀行團剛制定的對華借款條件是壹個很大的沖擊,它壹定要加以破壞。初時袁世凱政府還要為自己辯解,並堅持自己的立場,而唐紹儀(這時他已擔任袁政府的內閣總理)在上海更與華比銀行第二次定議(4月6日),該財團再墊款二十五萬英鎊(連前壹次總***付款壹百二十五萬英鎊);但它終究受不住四國銀行團及四國政府的壓力,唐紹儀回到北京後不得不為比國借款壹事親自向四國公使道歉,4月27日進而通知這些公使,決定廢除比國借款合同,要求四國銀行團恢復關於借款的談判並支付墊款以應急需。29日,四國公使同意命四國銀行團代表恢復談判,壹場風波才告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