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支持政策
(1)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符合我市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人員,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購買第二套住房和再交易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
(2)縮短最低連續繳存月數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員,繳存條件由原來的“按月、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縮短為“按月、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調整公積金貸款公式系數
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系數由8調整為10,即“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賬戶當前余額*10+當前公積金繳存月數*2000”。
以上政策為階段性調整,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多子女家庭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適當提高,但不與其他優惠政策和階段性政策累加;租賃自住住房的,按照家庭實際租房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1)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10萬元,即我市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異地繳存公積金和靈活就業繳存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2)多子女家庭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菏澤市行政區域內“無房職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員,租住本市商品住房並經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家庭實際租房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未經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每年最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24000元(按200元/月標準)。
3、裝配式住宅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
對采用裝配式住宅的開發企業合作申請,公積金中心予以優先準入。對購買裝配式住宅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優先放貸,不納入輪候。裝配式住宅的認定標準按照本市住建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繳存人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住宅,按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積極給予支持,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即在我市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裝配式住宅,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36萬元;異地繳存公積金職工和靈活就業繳存公積金人員購買裝配式住宅,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48萬元,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24萬元。購買裝配式住宅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不與其他優惠政策和階段性政策累加。
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貸款服務大廳銀行窗口提交個人申請資料,由銀行進行受理、審查,審查通過後,提交中心審查;
2、中心進行審查和審批,同意貸款的,擔保公司對其進行審查,辦理擔保手續,繳納擔保費;
3、借款人返回銀行窗口簽訂借款合同,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繳納公證費;
綜上所述,對於參加山東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來說,要想利用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繳存公積金半年以上、貸款期限低於30年、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等條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4、等待銀行通知領取借款合同、放款憑證並按合同約定開始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