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款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有哪些?
1、到約定的仲裁委申請仲裁,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書、仲裁協議; 2、仲裁委對於可以立案的案件作出決定,決定立案的,五日之內會發出相關書面通知; 3、仲裁委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 4、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參加仲裁。二、借款合同糾紛的仲裁申請書需載明哪些內容?
(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三、借款合同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壹)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四、借款合同糾紛申請仲裁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嗎?
申請仲裁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借款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包括: (壹)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五、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請撤銷借款合同糾紛的仲裁裁決書?
(壹)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借款合同糾紛申請仲裁是有壹定的條件限制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雙方簽過仲裁協議,而且,仲裁裁決書和民事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平等的,在借款合同糾紛的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另壹方拒不執行的,可以憑借仲裁裁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