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創業貸款時,申請人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檢查合格後,發放貸款。
申請創業貸款的詳細程序如下:
準備材料:這些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貸款用途的相關協議及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物或質押物的權屬證明及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最後是抵押物,可以是動產和不動產抵押、定期存單質押、有價證券質押、流動性強的動產質押等。
填寫申請書:申請人持開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開業專家提出論證要求。通過論證者,可申請開業貸款;
獲得推薦:推薦機構組織專家或相關人員對申請項目進行論證後,符合開倉貸款條件者,在開倉貸款申請書推薦欄簽署推薦意見;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提出意見,退回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
身份確認: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並在《貸款開戶申請書》身份確認欄簽字;
銀行受理:申請人持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創業貸款開戶申請書》,到指定銀行受理點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貸款審查:銀行應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貸款審查意見,在《開戶貸款申請書》銀行審查意見欄中填寫意見,提交開戶指導服務中心。不同意貸款的,要及時告知申請人,並提出意見;
辦理貸款:在接受銀行關於獲得貸款擔保的意見後,貸款人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
以上是創業貸款的具體流程。創業貸款是國家為鼓勵大學生、農民等人群創業而推出的最常見的扶持政策。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創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