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修改條件的,可以修改個人信用信息。
擴展數據:
個人信用報告的有關規定和修改條件如下:
隨著央行個人征信系統的開通,公民對個人征信記錄越來越重視。
個人信用記錄相當於第二張身份證,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如果妳有不良記錄,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是不可能的。我相信,沒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以後很難在社會上立足。
很多朋友肯定會問,征信記錄錯了能不能修改,怎麽修改?
二、修改個人信用記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如果不良記錄不是我造成的,經過法院判決,可以通過商業銀行刪除不良記錄。
如果是我造成的,即使後來補交了欠款,記錄還是留在信用記錄裏。
2.如果信息正確,則不能修改信用記錄。個人信息數據庫每月更新1次,企業數據庫每天更新1次。
3.對於違約造成的負面記錄,如果發現商業銀行上報數據有誤,應由商業銀行負責修改數據,征信中心本身無權修改數據。
4.如果發現個人標準征信報告有錯誤,可以立即與提供錯誤信息的銀行協商,按程序(不超過6個月)對個人征信系統提出修改意見。
在錯誤信息未被修改期間,提供錯誤信息銀行可以出具正確信息證明並辦理相關業務。如果造成了實際的個人損失,可以向過錯方索賠。
5.如何申請信用記錄修改?
首先,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委托他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到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信貸分中心提出異議申請。
征信中心受理異議申請後,應先與銀行核實,並在受理異議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回復異議申請人。
異議申請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即可獲得當時征信分中心的回復。
在填寫資料時,壹定要準確填寫異議申請人的號碼,以保證隨時保持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