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 *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
2.職工離職、退休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3、職工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後,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4.職工連續三個月足額繳存公積金,申請人及其配偶無自有住房,無自建住房(含軍品、大中專院校周轉房等。);
5.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自有住房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寫申請,個人身份證、公積金卡、銀行儲蓄賬號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以及房產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大修材料的購買明細發票、規劃房管部門的宅基地審批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建設費用發票;
3、退休人員,需提供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以及單位提供的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證明。
綜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如果雇員死亡或被宣布死亡,雇員的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