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誰來還款,稅費繳納方(壹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還);
2、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3、銀行貸款審核通過後辦理結清貸款;
4、結清貸款後在註銷他權;
5、註銷他權後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把產權證交到銀行;
7、銀行放款;
8、銀行放款後交易就結束了,買方按時還款就可以了。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壹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有的房地產,***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綜上所述,按揭房房產過戶須經抵押權人同意,付清全部銀行貸款後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持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註銷,註銷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貸款通則》第六十壹條
貸款人轉讓貸款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受讓國外金融機構貸款的,應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規定。
第六十二條
貸款轉讓,包括保留追索權的貸款轉讓和不保留追索權的貸款轉讓。受讓方保留追索權的貸款轉讓,轉讓方應在表外記載,按照或有負債的有關規定管理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