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行差別化住房貸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根據貸款期限執行相應檔次的基準利率;二套房貸利率為同期首套房貸利率的1.1倍。取消現行的二級公積金貸款1.1倍的利率規定。
(3)優化貸款程序。首先,貸款流程再造簡化了貸款合同的簽署程序。二是落實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以首套購房為重點,優先發放首套住房貸款。
(4)完善貸款申請材料。壹是根據住建部相關規定,二手房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提供房屋鑒定報告。二是根據住建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範》,明確了異地貸款證明、還款能力證明、個人信用報告等貸款申請材料。三是明確公積金中心有權根據貸款審核的需要,要求職工補充輔助申請材料。
㈤加強了風險防範和對違規行為的懲戒措施。壹是補充了對隱瞞事實、申請貸款、違約出租抵押物、清償債務等風險情況的防範和處置。二是結合當前建設誠信社會的要求,對借款人信用審查和懲戒的規定進行了補充和完善。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有權對其不良行為進行登記,取消其五年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並對其采取向相關管理部門提交失信信息、通報其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等懲戒措施。
法律依據:《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七條貸款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的條件;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能力按照規定償還貸款本息;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貸款申請人購買新住房,住房開發單位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貸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出售人(即原房屋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貸款申請人購買的住房必須是家庭(含貸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已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8)借款人及配偶均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